“一米阳光”志愿者服务积分细则

序言

今天,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,你的初中生涯因你成为一名光荣的南师附中树人学校“一米阳光”志愿者服务队的志愿者而翻开了崭新的一页。

          “一米阳光”的热量是微小的,是分散的,而“人道、博爱、奉献”的精神把微小的力量变得强大,把分散的力量变得集中,在今后的日子里,你将与许多有着共同志愿的朋友一起,牢记树人“以天下为己任”的目标,在“奉献、友爱、互动、进步”的旗帜下,实现自己对社会的承诺,书写充实而高尚的精彩人生

  

总则

一、指导思想

为响应团中央关于加强全团青年志愿者工作的号召,更好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校团委联合校大队部对我校青年志愿者活动实行注册制,旨在更好的开展青年学生的志愿工作,将公益活动融入到志愿服务中将志愿服务深入到日常生活中,真正实现志愿活动常规化、制度化,使志愿服务成为校团委日常工作,为更多有志愿服务需求的学生提供认证的平台。

二、服务内容:

  1. 面向社会的志愿服务:如社区志愿服务、老人院、特殊儿童康复中心、外来工子弟学校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。

  2. 学校各项活动志愿服务:如校运动会、大型文艺演出活动的志愿服务等;

  3. 学校各项大型活动组织:如步行者活动组织服务等;

  4. 学校相关岗位志愿服务:如图书馆志愿服务等;

  5. 学校外宣活动服务:如参与外宾迎接、接待,宣传片的拍摄和剪辑等;

  6. 其他经校团委认证的志愿服务等。

三、学分认定:

  1. 1、学分设置:每服务1课时获得1个学分,学分不设上限可累计。每批次各班级推荐的新预备团员学分不少于3个学分。

  2. 时间要求:初一、初二预备团员或入团积极分子每学年分别参加不少于24时的志愿者服务并获得相关证明。学生自主安排的志愿活动由接受服务的单位负责人签章证明,学校组织的志愿者活动由负责的教师签章证明。

  3. 活动形式:志愿服务活动以团小组(515人)为单位展开,个人活动需要向校团委申请。

  4. 认定方法:每学期开学、期末上交《一米阳光志愿者服务手册》,由学生本人填写《一米阳光志愿者服务手册》,由校大队秘书组统计服务时间,上报学校团委审核认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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